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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5-13 16:14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居家照護期間,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傷病給付。
工會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於居家照護期間,得依規定請領勞工保險傷病給付。
被保險人確診COVID-19,符合普通傷病給付請領規定,申請時需準備資料:
1.傷病給付申請書。
傷病給付申請書
※請務必先將申請書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簽名或蓋章的地方簽好名或蓋好章,及填寫被保險人欄位之基本資料。(其餘不用填寫)
傷病給付申請書填寫範例
2.「傷病診斷書」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
※如檢附「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確診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可免附診斷書;若暫時無法取得隔離通知書者,可檢附健保快易通APP確診COVID-19之截圖畫面(須包含身分證字號),或其他足資證明確診之相關資料,亦得免附診斷書。
3.存摺影本。
※請將上述三份資料郵寄至工會辦理即可,謝謝!!
●為不影響醫療資源及各區公所衛生所之負擔,如可以盡可能在疫情較緩和之後再去相關機關申請診斷證明書或確診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以維持防疫期間之防疫人員之工作量能,勞請配合~~拜託拜託!!
※目前受理方式採郵寄方式,會員如欲申請者,勞請配合辦理之,謝謝。
※提醒您:勞保傷病給付的請求權為5年,被保險人可以在痊癒或恢復工作後再提出申請,只要沒超過5年,都不會影響請領權益。
確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之被保險人申請居家照護期間傷病給付Q&A
※如有相關疑問請電洽工會諮詢。
※祈早日康復•平安•順心
勞動部表示,近來確診人數升高,疫情指揮中心為擴大醫療應變量能,採取輕重症分流之防疫政策,確診者如依規定調整為居家照護,在居家照護期間,依衛生福利部所發布之相關指引規範,亦有提供醫療服務及照護等措施。因此,在面臨疫情的特殊時期,為配合整體防疫政策並保障勞工在居家照護期間的適當經濟生活,被保險人如確診COVID-19,不論是收治在醫院、加強型集中檢疫所/防疫旅館或進行居家照護期間,可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33條之規定請領普通傷病給付。
資料來源:勞動部勞工保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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